持续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步伐加快,农信社改革有序推进。一批高风险机构得到稳妥处置,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取得新的成效。
1.全力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把握好时度效,有计划、分步骤开展工作。健全金融风险处置常态化机制,落实机构、股东、高管、监管、属地、行业六方责任,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2.积极稳妥防控重点领域风险,强化信用风险管理,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加快推进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督促金融机构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落实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要求。配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指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方式开展债务重组、置换。
相较于此前的工作会议,本次工作会议将防风险和严监管的内容排序靠前,体现了2024年整体监管机构的重点将在于防风险和严监管。目前中小银行的改革化险已经进入了深水区,虽然相较于几年前高风险金融机构的数量已经有所下降,占银行业总资产的规模也降低了很多,但是剩余的高风险金融机构部分属于长时间的存量风险,亟需“啃硬骨头”。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就防范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而言,改革与化险实际上密不可分。比如在“一省一策”推进省联社改革,就是将农村中小银行风险处置和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相结合的生动实践,包括去年以来频频重组的村镇银行也是如此。
曾刚表示,在经济结构转型调整阶段,银行业面临的潜在信用风险上升。对于银行机构而言,要在前端及时采取措施,优化信用结构,控制对过剩产能、过度借贷主体等的新增信贷投放,将更多资源投入到做好“五篇大文章”中。与此同时,也要做实资产分类、加大拨备计提和不良贷款的处置力度,多渠道补充资本,夯实稳健运行根基。
招联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把握好时度效,是做好工作的一种重要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把握好时度效,第一要科学认识时机,抓住有力时机适时推进改革化险工作;第二要准确把握限度,既要坚定改革化险的决心,又要稳妥有序推进,防范产生次生风险;第三要真正实现效果,通过改革化险,推动中小银行稳健发展,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强调把握时度效,要求改革化险工作既要积极推进又要协同安排。因此,应进一步做好中小银行改革化险的顶层设计。农村信用社改革是中小银行改革化险的重点。建议加强对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统筹安排,在国务院层面出台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这一轮改革化险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确保改革化险工作始终走在正确的道路上。同时,对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也应有指导性意见。
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高技术产业贷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快速增长,京津冀等地洪涝灾害和重大事故保险赔付实现快赔预赔、应赔尽赔。
精准高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做好“五篇大文章”,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着力支持扩大有效需求,持续增强普惠金融服务能力,切实提升金融消保工作质效。
2023年,保险业共计为京津冀等16个洪涝受灾地区,理赔126亿元,做到能赔快赔、应赔尽赔、合理预赔。
科技金融方面,截至2023年末,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0.2%,制造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7.1%,其中,中长期贷款增长29.1%。加强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高技术产业贷款增长22.6%。集成电路共保体提供保险保障1.1万亿元。
绿色金融方面,2023年,21家主要银行绿色信贷余额达到27.2万亿元,同比增长31.7%。2023年,绿色保险业务保费收入达到2297亿元,赔付支出1214.6亿元。
养老金融方面,目前个人养老理财产品23款,储蓄存款产品465款,保险产品58款。
光大证券金融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2023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进一步提升,支持实体经济更加精准有力,主要表现为:一是金融资源更多地用于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普惠小微、基础设施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些领域贷款增速显著快于一般贷款增速;二是全社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贷款定价水平持续下行;三是制定印发《关于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的通知》,引导将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根据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等不同发展阶段科技型企业需求,针对性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截至2023年末,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0.2%,其中,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占比均超过四成。四是引导金融机构把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有力支持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截至2023年末,制造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7.1%,其中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9.1%。
星图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薛洪言:在促消费方面,2023年,银行业继续加大消费贷款投放,全面降低消费贷利率,有力支持消费增长,同时落实监管要求,全面调降存量房贷利率,对居民部门进行千亿级让利,既降低了购房人还贷压力,又有力促进了消费。在助力经济结构升级方面,银行业继续加大对科创领域、高端制造、绿色转型领域的信贷投放,以信贷结构调整来牵引经济结构优化。
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全年出台6部规章、18项规范性文件,加快完善监管大数据平台,落实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统筹职责。
1.坚决落实强监管严监管要求,全面强化“五大监管”,严把准入关口、严密风险监测、严肃早期干预纠正。紧盯“关键事”“关键人”“关键行为”,严格执法、敢于亮剑,做到一贯到底、一严到底、一查到底。
2.跨前一步强化央地监管协同,加强信息交流共享和重点任务协同,切实做到同责共担、同题共答、同向发力。
2023年处罚银行保险机构4750家次,处罚责任人8552人次,罚没合计78.38亿元。
我国传统的金融监管模式是机构监管,而实施功能监管能够弥补机构监管的不足
与机构监管模式相比,功能监管在某种程度上能够让监管标准更加统一,提高监管的公平性,减少套利行为。
而行为监管与审慎监管相对应,是“双峰监管”的一“峰”,更强调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检查、处罚,保护好金融消费者权益。
持续监管也强调,一方面要保持监管政策的稳定性,另一方面要保持监管行为的连续性,减少“朝令夕改”现象,给市场和机构明确的预期,持续提高监管质效。
到2023年年底,外资银行在华共设立了41家法人银行、116家外国及港澳台银行分行和132家代表处,营业性机构总数量已经有888家,总资产已达到3.86万亿元。境外保险机构在境内已经设立了67家营业性机构和70家代表处,外资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2.4万亿元,在境内保险行业市场份额达到10%。
金融开放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
2018年以来,我国主动、有序推动新一轮金融业开放,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出台了多项开放措施,中国金融业开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这不仅与二十大报告“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相呼应,也为下一阶段金融开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方面要求加快推动监管规则与国际接轨,建立公平、透明、规范的市场体系,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另一方面,在推动金融开放的同时,也要切实维护好金融安全与稳定,提升风险防控和化解能力,确保金融管理能力与开放水平相匹配。
此前,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在第十七届亚洲金融论坛上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与香港方面的双边监管合作,在CEPA框架下不断推进向港澳更高水平开放,全力支持香港发挥在“一国两制”下的独特优势,不断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包括持续优化“跨境理财通”试点,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沪深港通、债券通等机制安排,研究出台提升大湾区保险服务便利化水平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