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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高质量的普惠金融生态体系2023-10-24 06:49:38

  日前,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未来五年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了一系列政策举措。

  2013年11月,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我国首次正式提出“发展普惠金融”。2015年12月,国务院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将发展普惠金融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因此一般认为今年恰逢普惠金融发展十周年。十年来,普惠金融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成果令人瞩目,基础金融服务的覆盖面不断扩大,普惠金融贷款规模持续增长。站在十年的历史性节点上,我们现在处于金融发展的新起点——建立高质量的普惠金融生态体系的阶段。

  一是建立高质量的普惠金融生态体系是事业发展的必然结果。在2016年国家出台了普惠金融五年发展规划之后,按照其中“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中国普惠金融事业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效,普惠金融的生态体系建设不完善。首先,中国的大中小银行都被调动起来投身普惠金融事业,这在全世界是绝无仅有的。通过这种模式,使得中国推进普惠金融目标的速度非常快,其广度、深度都是其他国家所不可比拟的。其次,金融科技赋能普惠金融。由于金融科技、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一些难以被传统金融服务覆盖到的 “长尾客户”也能享受到及时便捷的金融服务。从数字支付到数字信贷,以及仍在持续探索的数字普惠保险等多种类型的普惠金融服务,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发展。第三,全中国的绝大部分乡村地区都建立了普惠金融的服务站和服务点,大力解决了普惠金融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最后,政府广泛的动员宣传使得普惠金融的理念深入人心。对于进一步高质量地去推进普惠金融事业打下了非常好的群众基础,也是舆论基础。

  二是包容性更强、层次更丰富,是普惠金融生态体系更高质量的重要体现。“包容”指的是把那些传统金融机构服务不到的薄弱领域,以及在传统金融体系下难以获得金融服务,或者说处于弱势的重点群体,例如中小微企业、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市民等等包容进来,为他们提供合理且适当的金融服务。也就是说,普惠金融要服务好这些中小微弱群体。

  近年来,在国家的大力推动下,从传统的体系来看,大中小规模的不同类型的都发挥积极能动性,投入到普惠金融的事业中,极大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普惠金融各领域贷款保持较高增速。这些成效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普惠金融服务,特别是信贷服务的“可得性”问题。

  高质量的普惠金融生态体系主要的组成部分,除了我们一直强调的信贷的部分,还应包括、理财等方面。特别是体系,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在全国各地的调研中就发现,对于微弱群体来讲,普惠保险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基本的保险产品是这些人群和家庭的更重要的一种金融需求,但目前还没有完全得到满足。比如对于一个仍处在经济比较困难的家庭,5万元的贷款对于解决其长期收入的问题不一定能够立竿见影,因为扩大生产、创收需要时间更需要具备一定的生产经营能力,但防范意外风险的保险却是能够让这个家庭的生活状况得到最基本的保底。相应地,这种金融服务真正体现了包容性。

  三是金融健康应成为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评判标准。在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从金融健康的视角去关注消费者群体的储蓄、支出、负债、融资渠道、保险等,不仅会更全面地把握他们的财务状况、金融需求,制定更有利于他们应对挑战的策略,优化更能满足实际需求的产品,还可以提高其韧性,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进而构建更健康的普惠金融生态体系。

  四是高质量的普惠金融应在乡村振兴、低碳绿色等国家战略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低碳绿色等国家战略的进程中,普惠金融需进一步提质增效,通过扎实的试点改革工作,积极探索对现有乡村金融体系进行优化调整,通过政府引导,充分调动并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使之真正成为活跃动能。

  应鼓励从事乡村金融的机构树立“双重目标”,在自身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不仅在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农田改造、三农产业发展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还充分发挥在乡村社会、环境和治理等方面的功能。同时,应优化各级各类服务乡村的金融机构的机构体系,鼓励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之间发挥差异化优势,以不同的规模和角度助力。

  此次发布的《意见》对于普惠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也提出了要求。在具体推动方面,我建议一是加大政策对于绿色普惠金融的支持力度、重视度以及建立一套政策体系;二是要加快建立统一绿色普惠金融标准,给地方有标准可依;三是建立绿色要素市场和激励体系,提升普罗大众绿色动能;四是提升金融机构绿色普惠供给水平,做相应的金融产品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