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是天使。财富与金融相伴相生的历史中,非但工业革命要等待金融革命,每一次人类变革都必须等待金融机构去开天辟地。商业银行、投资银行、风险投资三代金融革命,分别伴随以蒸汽机为代表的第一次工业革命、以电气化为代表的第二次工业革命、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化革命。所以,金融是天使。
金融是魔鬼。这个带来无限财富的金融业,同样给人类带来了无数次毁灭性打击:既有1929年、2008年那样的全球经济危机,也有1992年墨西哥比索、1998年东南亚那样的区域性金融危机,至于一家金融机构倒闭让储户血本无归,根本就不值一哂。金融这个行业,能在瞬间毁灭一国、一企、一家、一人。欲灭其国,先诛其币!所以,金融是魔鬼。
金融,是天使还是魔鬼,其功与过、是与非,血肉相连,已经在过去的人类历史中水融,让人无法分辨。这究竟是为什么?在经济学的定义里,金融的作用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只有最能赚钱的人才应该借到钱。以上假设仅仅停留在理论上,实际上,如果金融善良,那么它便会服从经济理论,往往把钱送到比你更有钱的人手中;如果金融邪恶,那么经济理论根本无法描述其恶,本金的诱惑要高于盈利,把本金直接据为己有岂不是更方便。
善良与邪恶,我们哪个见得更多?应该以经济学否定金融事实,还是以金融事实否定经济学?两者都不是,金融业、金融学本来就不完全服从经济学理论假设,用经济学去解释金融学,岂非缘木求鱼?不信?看一看金融市场,这里是最接近经济学自由竞争假设的地方:商品同质、买卖者同质、信息透明,就是这个市场,从诞生第一天起,股票、期权、外汇,无论哪一个品种,全部动荡不堪,从来没有出现过经济学所说的“均衡”,一分一秒都不存在。如此,焉能以经济学解释金融学?穿透历史需要经济学的眼光,看穿金融则必须跳出经济学藩篱!
金融业与其他行业一样,可以赚取收益,比如,利息、股息、资本利得;金融业与其他行业不一样,这是经营货币的行业,所经营的对象可以被直接作为纯收益,远高于经营所得收益。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有句网络俗语道出了金融的魔鬼本性:你惦记的是骗子的高息,骗子惦记的是你的本金。
再高的利息,能高过本金吗?很遗憾,我们的金融(包括理论与实务)没有在意魔鬼的特性,有意无意间把货币当作一种普通的商品来对待,这无疑是当代金融学借鉴经济学分析框架的结果,却留下了一个不可弥补的缺陷。当前尴尬的情况情有可原,古典经济学诞生时代还没爆发工业革命和金融革命,金融不是一个发达的行业。所以,亚当·斯密只在经济学中划分了厂商、居民、政府三个部门,根本没有金融的位置。后来,虽然金融的影响越来越大,但古典经济学已经成熟,贸然加入一个金融部门,经济特性与其他三个部门完全不同,理论假设、模型框架都得修改。多年以来,这种情况改变不大,大概是因为除了敢说话的明斯基,所有经济学大师级人物都假装睡着了。
基于金融学本身的特性,我们提出了金融第一定理(或者说金融反经济学定理):本金比利息更重要。济学中,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时候实现利润最大化。如果缺乏必要的现期规制,那么金融业的特殊之处在于本金特定情况下可以被视为收益。如此,“边际”“价格”之类的概念在金融中将不复存在。人类当然不可能让金融放飞自我,从私人借贷第一天起就有抵质押等风险缓释手段,试图把金融的魔鬼本性装进牢笼。抵质押能控制金融吗?如果能,世界上早就不存在金融危机了。三次金融革命促进了三次产业革命,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信托、券商、基金,再到不太容易懂的PE(市盈率)、VC(风险投资),金融是一个可以自我创造新业态的行业。天使和魔鬼都是金融的本性,这一阴一阳将永远如影随形,金融在所有创新形式中都体现两种性格。
斯图亚特王朝只是野蛮地赖掉本金;到次贷危机,照样是吞没本金,却让人有冤无处诉,所有的手段都在既定法律框架之内。这也就是我们所说金融第三定理,也称黑洞定理,特定条件下,金融业是一个经营货币的行业,具备内生扩张能力,仅靠资金在本体系内运作就能做大资产总额、提高盈利,非金融机构无论如何都做不到这一点。也就是说,仅靠市场调节,金融行业有可能不存在扩张的边界。
可以这样说,金融不但可以提高资金配置效率,特定条件下,还可以自己创造一套资金运作模式,炒作出一个又一个巨大的泡沫,所有金融危机的开始与结束都是如此。
如果风险由整个社会承担,收益由极个别人享受,那么又有谁不会去追求高收益?风险?风险不是个别人的,是全社会的!根据金融第三定理,我们提出了一个有待证明的推论:所谓“风险收益”配比的概念有待证伪,与“高风险”相对的可能只有“无收益”,“低风险”才能有“高收益”。人们通常认为风险投资风险高收益也高,实际情况是风险投资家在概率上可以控制风险,从而取得高收益,不能仅就一笔投资而论。既然在概率上控制了风险的投资的失败概率,那么在一个资金池里怎么能说风险投资是“高风险”?这是实实在在的“低风险-高收益”。
如果“风险-收益”配比是伪命题,那么金融的魔鬼本性在一定条件下就会暴露,引爆金融危机,社会经济便会被损害。除了我们给出的推论,金融还有很多不符合经济学基本原理的特质。比如,我们所说的金融第二定理:金融是人世间唯一可以穿越时空的行业,可以让人借到未来的钱,也可以让未来还现在的钱。借到未来的钱,小则可以买房,大则可以让一个国家站在世界之巅;让未来还现在的钱,就是金融危机处置,唯一的方法只有把损失平摊到未来去慢慢消化,让时间熨平创伤。按照经济学,资不抵债的企业应该破产。
金融业不是这样的,按照金融第一定理,只要金融机构的现金流源源不断,就永远不会破产。所谓金融机构“大而不能倒”,就是即使金融惹了滔天大祸,仍旧不可能被踢出市场,这不符合经济学原理。然而,惹祸后的大机构不能按照所谓市场原则关门了事,否则整个社会经济体系都可能崩溃。并非不想惩罚,实在是惩罚不起。金融之所以有这些特征,是因为在真实的利益面前,贪婪与恐惧都无所遁形。所幸,除了贪婪与恐惧,人类还有智慧,所以我们不会生活在霍布斯丛林之中。金融业是最为市场化的行业,也是最需要规制的市场,在全世界任何一个地方都是这样。金融被加诸种种限制,今天我们将之称为“金融监管”。
市场经济越发达,对金融的管制就越严格,当今对金融管制最严格的国家就是欧美发达国家,全球所有金融监管的基本原则也都来自号称最自由的欧美。对待金融的魔鬼性格,原则千万条,只有一个目标:把金融魔鬼装进监管的笼子里!如今,美联储针对“大而不能倒”设计了金融机构“生前遗嘱”监管规则,随着金融监管实践的发展,这些也会越来越完善。金融眼中看历史,一切都可以看成正负收益:不用关心未来,未来就是现在的收益;无须关注过去,过去的收益已变现;金融唯一无法忽略的只有现在,现在决定未来。所幸,我们看到全球各国正在一直努力加强金融监管,将金融的魔鬼之性装进笼子里。现在已在,未来已来!